发明名称 移动式餐饮屋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5271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21
申请号 TW097219348 申请日期 2008.10.29
申请人 专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ONE TECHNOLOGY CO., LTD. 台北县林口乡文化二路1段266号15楼之3 发明人 赖孔胜
分类号 E04H1/00 (2006.01) 主分类号 E04H1/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江明志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148号2楼之4;张朝坤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148号2楼之4
主权项 1.一种移动式餐饮屋,至少包括主屋体及副屋体所组成,其中:该主屋体内部系具有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之窗口之容置空间,而曲容置空间往主屋体的一侧壁面设有可与外部相通之通道,且主屋体外侧之底部为贯穿设有至少二个或二个以上之垫高空间;该副屋体系活动式罩覆在主屋体的一侧外部,其内部为设有具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窗口之容纳空间。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容置空间为可于主屋体之至少一侧以上壁面上,设有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之通道。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主屋体为于一侧底部延伸设有延伸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主屋体底部之延伸部系可设有活动枢设于延伸部之底板。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延伸部与底板之间系可利用活叶、插销、栓梢等构件予以活动枢接。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底板系可于底面设有复数顶撑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主屋体与副屋体系可与另一主屋体与副屋体结合、组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移动式餐饮屋,其中该主屋体与副屋体系可预先进行预设之室内装潢,及水管、配电线路、瓦斯管道等配管及配线之作业。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 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外观图。第二图 系为本创作之立体分解图。第三图 系为本创作收纳时之示意图。第四图 系为本创作收纳后之示意图。第五图 系为本创作运送时之示意图。第六图 系为本创作复合组装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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