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 一种气缸盖,包括:底壁部分,设置于面向气缸体的一侧上;外周壁部分,从所述底壁部分的周边处直立,并且在其内部限定了一个空间,进气凸轮轴、排气凸轮轴以及用来改变进气阀动作的可变阀致动单元设置在所述空间中;纵向壁部分,用以保持用于向燃烧室内部喷射燃料的喷嘴,并在所述空间中延伸以限定设置有所述进气凸轮轴的进气侧和设置有所述排气凸轮轴的排气侧,纵向壁部分的两端与所述外周壁部分一体形成;第一横向壁部分,设置在所述进气侧上,用于支撑所述进气凸轮轴的第一支撑部分形成在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上,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的一端与所述纵向壁部分一体形成,而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的另一端与所述外周壁部分的面对所述纵向壁部分的第一部分一体形成;第二横向壁部分,设置在所述进气侧上,并且与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交替地排列,用于支撑所述可变阀致动单元的第二支撑部分形成在所述第二横向壁部分上,所述第二横向壁部分的一端与所述纵向壁部分一体形成,而所述第二横向壁部分的另一端与所述外周壁部分的所述第一部分一体形成;第三横向壁部分,设置在所述排气侧上,其中一个所述第三横向壁部分排列在相邻的两个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之间,用于支撑所述排气凸轮轴的第三支撑部分形成在所述第三横向壁部分上,所述第三横向壁部分的一端与所述纵向壁部分一体形成,而所述第三横向壁部分的另一端与所述外周壁部分的面对所述纵向壁部分并与所述外周壁的所述第一部分相对的第二部分一体形成;其中在基于所述底壁部分的高度方向上,所述第二横向壁部分比所述第一横向壁部分低,在基于所述底壁部分的高度方向上,所述第三横向壁部分比所述第二横向壁部分高,以及在基于所述底壁部分的高度方向上,所述底壁部分的设置于所述排气侧上的表面比所述底壁部分的设置于所述进气侧上的表面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