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报器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54127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01
申请号 TW097219217 申请日期 2008.10.28
申请人 远东科技大学 FAR EAST UNIVERSITY 台南县新市乡中华路49号 发明人 汪正祺;王旨伟;廖振甫;李嘉强
分类号 G08B23/00 (2006.01);B60Q9/00 (2006.01) 主分类号 G08B23/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瑞田 高雄县凤山市建国路3段256之1号;康清敬 高雄县凤山市建国路3段256之1号
主权项 1.一种警报器,其包括:一侦测装置,具有一第一电极及一第二电极,侦测装置在改变工作角度时,该第一电极系与该第二电极系由非电导通状态转变为电导通状态;一计时装置,连接于该侦测装置以形成一第一电性回路;以及一警示装置,连接于该计时装置以形成一第二电性回路;其中,当侦测装置转变为电导通状态时,该第一电性回路电导通而开始计时,待计时完成后即使得该第二电性回路电导通而让警示装置发出一警示讯号。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第一电性回路中更设有一电源装置以驱动该计时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侦测装置系为一水平仪,且该水平仪当中承载有导电液,当水平仪改变工作角度时,导电液系同时导电于该第一电极及该第二电极。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计时装置系为机械式计时装置。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计时装置系为电子式计时装置。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电子式计时装置系为一单晶片控制器或一积体电路。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警示装置所发出之该警示讯号系为一光讯号。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警示装置所发出之该警示讯号系为一声音讯号。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警示装置所发出之该警示讯号系为一电波讯号,以通知具有电波讯号接收器之一电子设备。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系可装设应用于一交通载具上。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该交通载具系为机车或自行车。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警报器,其中系可装设应用于一工具机台上。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发明之警报器于非警示状态下之示意图;以及第2图为本发明之警报器于警示状态下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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