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将有可能引发重度副作用之药剂开立处方、调剂所需之管理系统
摘要 提供一种系统,系针对已知若特定患者服药则会导致重度副作用发生的药物,为了不使其让渡给该当患者,而判断已被登录在系统的处方医师、患者及药剂师所送来的资讯是否满足各个让渡条件,将其结果进行通知的药剂管理系统,其中,可对电话或IVR中所没有的各个资讯提供者,留下记录。系为一种药剂管理系统,其特征为,是由下记(1)~(6)的输入手段、判别手段及送讯手段以及资讯记忆媒体所成:(1)输入手段,系将用来避免药剂之重度副作用所需之医师-患者间的复数确认事项及针对其之检查栏所成的第1确认格式、以及包含被记录在其中之回答的第1管理资料群,从医师进行送讯,藉此以进行输入;(2)针对第1管理资料群中之资料的(i)~(iii)之判别手段:(3)送讯手段,系仅在藉由上记(2)的判别而被判别为适合的情况下,才外加于第1管理资料群,或外加于从第1管理资料群中所选择之资料亦即医师所记录的处方内容,作成一由药剂师-患者间之复数确认事项及针对其之检查栏所成的第2确认格式加以追记而成的统合确认格式,回送给前记医师或药剂师;(4)输入手段,系将对于第2确认格式所记录下的药剂师-患者间之回答加以含有之第2管理资料群予以追记而成的统合确认格式,藉由从药剂师的送讯,而加以输入;(5)针对第2管理资料群中之资料的(i)~(iii)之判别手段:(6)送讯手段,因应该判别结果而将调剂适否的判定,回送给该当药剂师。
申请公布号 TW200915204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4.01
申请号 TW097123075 申请日期 2008.06.20
申请人 藤本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藤本宗也;长谷雅史;北小路纯一;中尾智佳子;岩城健一;鲭户孝明
分类号 G06Q10/00(2006.01) 主分类号 G06Q10/0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