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照明设备的方法,具体来说用于诸如液晶显示器-电视、投影仪等显示设备的方法,利用至少一个发光元件(1)(LED(1)或OLED)产生包括至少可见光的辐射用于照明,发射的辐射包括用于照明目的的平均光强度;耦合到发光元件(1)的一个控制器(2)调制所述的辐射,用于与照明目的同时地进行数据传输;其中,对于控制器(2)进行配置,以便通过所述的发光元件(1)的所产生的辐射同时地传输数据信号,并且所述的调制是观察人员看不见的;其中数据信号传输到检测单元(3)。
申请公布号 CN1013958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3.25
申请号 CN200780007526.0 申请日期 2007.02.20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G·索尔兰德;B·A·萨尔特斯
分类号 H04B10/1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B10/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龚海军;刘 红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照明设备的方法,具体来说用于诸如液晶显示器-电视、投影仪等显示设备的方法,产生包括至少可见光的辐射用于照明,具有:-至少一个发光元件(1),该发光元件是发光二极管(1)或有机发光二极管,发射的辐射包括用于照明目的的平均光强度;-耦合到发光元件(1)的控制器(2)调制所述的辐射,用于与照明目的同时地进行数据传输;-其中,对于控制器(2)进行配置,以便通过所述的发光元件(1)的所产生的辐射同时还传输数据信号,并且所述的调制是观察人员看不见的;-其中的数据信号传输到检测单元(3)。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