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送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以及烟气净化系统依次连接组成,生活垃圾经送料系统进入焚烧系统后,炉膛内的生活垃圾经干燥、升温,在助燃空气的作用下热解、燃烧,燃烧温度高达850℃以上,然后高温烟气经余热回收系统回收余热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去除烟气中的有害物质,然后经引风机、烟囱达标排放。本发明系统能妥善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较彻底、减容率高,能耗低,处理后产生的烟气能稳定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中的要求,可以广泛应用于交通不便或地处偏僻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822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3.11 |
申请号 |
CN200810121743.9 |
申请日期 |
2008.10.27 |
申请人 |
浙江工商大学 |
发明人 |
陈昆柏;高全喜 |
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F23J15/04(2006.01)I;F23J15/06(2006.01)I;F23J1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3G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天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红娟 |
主权项 |
1. 一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由送料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以及烟气净化系统依次连接组成,垃圾由送料系统送至焚烧系统焚烧,焚烧后产生的烟气进入余热回收系统回收热量,之后经过烟气净化系统后达标排放;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焚烧系统主要包括炉体和旋转灰盘,所述的炉体顶部设有进料装置,所述的旋转灰盘设于炉体底部,包括灰盘外壁和灰盘中心伸入炉体内的炉篦,旋转灰盘通过传动机构在电机带动下旋转,所述的焚烧炉设有两个进风口和一个排烟口,一次进风口设于炉体上部,二次进风口设于炉体底部,排烟口设于炉体下部,高于炉篦顶部。 |
地址 |
310035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