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胶囊内视镜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在用胶囊内视镜发现的病变部位等所希望的部位留置预定的标记、在再检查等中能够容易地再发现该部位的胶囊内视镜,因此,在至少包括摄像光学系统、照明单元、摄像单元和电路基板而构成的胶囊内视镜中,具备在体腔内留置标记部件的标记单元。
申请公布号 CN100462042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2.18
申请号 CN200480021939.0 申请日期 2004.07.27
申请人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发明人 藤森纪幸;绪方雅纪;宫田宪治
分类号 A61B1/015(2006.01) 主分类号 A61B1/015(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刘新宇
主权项 1.一种胶囊内视镜,包括:摄像光学系统;照明单元;摄像单元;电路基板;以及标记单元,用于在体腔内留置标记部件;其中,上述标记单元包括:贮存器,用于收容预先加压的上述标记部件;以及喷嘴,用于将上述标记部件从上述贮存器射出到上述胶囊内视镜的外部,并具有用于控制上述标记部件的射出的阀。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