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晶台(1)
摘要 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均与主视图相同,故省略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仰视图与俯视图相同,故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0876526D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1.21
申请号 CN200730357527.0 申请日期 2007.11.23
申请人 张福民 发明人 姜泰洙;张福民
分类号 11-02 主分类号 11-02
代理机构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晓峰
主权项
地址 322200浙江省浦江县西山北路1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