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组合折叠式画箱 |
摘要 |
一种组合折叠式画箱,包括箱体(1)与执手(7),其特征是箱体的顶盖(10)固定并内凹呈方盘形,箱体(1)内有纵向推拉的抽屉(2),顶盖(10)上方纵向并排安装有能横向移动的左上盒(4)与右上盒(11),盒内有能竖立或收折的笔插(8),盒盖(5)与盒底由铰链(6)连接,箱体(1)两短侧板竖向中心线上及顶盖(10)的水平纵向中心线上方有一条连成半方环形的执手架(9),执手架的内高略大于左或右上盒的高度。本画箱专用于绘画人员存放画笔、颜料及其它绘画工具,具有存间多、存量大、选笔和取笔方便、结构紧凑、便于携带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428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1.14 |
申请号 |
CN200810120547.X |
申请日期 |
2008.08.19 |
申请人 |
金国庆 |
发明人 |
金国庆 |
分类号 |
B44D3/00(2006.01);A45C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B44D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烽 |
主权项 |
1、一种组合折叠式画箱,包括箱体(1)与执手(7),其特征是箱体的顶盖(10)固定并内凹呈方盘形,箱体(1)内有纵向推拉的抽屉(2),顶盖(10)上方纵向并排安装有能横向移动的左上盒(4)与右上盒(11),盒内有能竖立或收折的笔插(8),盒盖(5)与盒底由铰链(6)连接,箱体(1)两短侧板竖向中心线上及顶盖(10)的水平纵向中心线上方有一条连成半方环形的执手架(9),执手架(9)的内高大于左或右上盒(4或11)的高度。 |
地址 |
322300浙江省磐安县环城北路44号绿海工艺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