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保险机构的点火枪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带保险机构的电子点火枪。现装有保险装置的点火枪,其大多通过控制揿手的动作来达到保险的目的,一旦揿手被孩童破坏,也就失去了保险的作用。本发明包括枪体、置于枪体内的油槽和位于油槽上方的出气组件,枪体上装有揿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揿手上形成一下凸的工作部,油槽上方设有一倒置的压电组件和使压电组件横向移动的推动组件;常态下,压电组件的上端与揿手之间有一保险距离,该压电组件的上端与所述的工作部错位设置。本发明通过控制压电组件的动作来控制点火枪的工作,即使揿手被孩童破坏,也能实现保险的目的,提高了点火枪的安全性。
申请公布号 CN10133417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2.31
申请号 CN200710069778.8 申请日期 2007.06.29
申请人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单剑
分类号 F23Q3/00(2006.01);F23Q5/00(2006.01) 主分类号 F23Q3/00(2006.01)
代理机构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戴晓翔
主权项 1、带保险机构的点火枪,包括枪体(1)、置于枪体内的油槽(2)和位于油槽上方的出气组件,枪体(1)上装有揿手(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揿手(3)上形成一下凸的工作部(4),油槽上方设有一倒置的压电组件(5)和使压电组件横向移动的推动组件;常态下,压电组件(5)的上端与揿手(3)之间有一保险距离,该压电组件(5)的上端与所述的工作部(4)错位设置。
地址 315300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北三环东路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