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木杆型高尔夫球杆头
摘要 一种具有特定构造的中空结构的木杆型高尔夫球杆头,其中,为使该球杆头在摆动期间更易围绕杆身旋转,同时保持较大的横向惯性矩,通过将杆心面距限制在21~27mm范围内,以及将所述的在水平面(HP2)上的两个特定直角三角形(OGP和ORQ)的面积比(S1/S2)限制在4~10范围内来优化杆面、重心、杆身中心线以及跟部的相对位置。
申请公布号 CN10133235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2.31
申请号 CN200810094896.9 申请日期 2008.04.25
申请人 住胶体育用品株式会社 发明人 平野智哉
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主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徐申民;涂勇
主权项 1.一种具有中空结构的木杆型中空高尔夫球杆头,包括:限定出用于击球的杆面的杆面部;以及带有限定出杆身中心线的杆插入孔的杆颈管状部分,其中在沿经过所述球杆头的重心(G)和所述杆面的甜蜜点(SS)的垂直面(VP2)所截的中空结构的截面中,杆心面距为21~27mm,并且在沿经过重心(G)的水平面(HP2)所截的中空结构的截面中,第一直角三角形(OGP)的面积S1与第二直角三角形(ORQ)的面积S2的比值S1/S2为4~10,其中,所述第一直角三角形OGP由如下三条边确定:杆身中心线和水平面(HP2)的交点(O)与重心(G)之间的边;从重心(G)开始沿平行于球杆头的前后方向延伸的边;以及从交点(O)开始沿平行于球杆头的趾跟方向延伸的边,所述第二直角三角形ORQ由如下三个点确定:交点(O);交点(R),所述交点为经过交点(O)且平行于趾跟方向的直线和与前后方向平行且与球杆头的跟侧最末端(H)相切的直线(Lh)之间的交点;和直线(Lh)与经过交点(F)且平行于趾跟方向所做的直线(Lf)之间的交点(Q),所述交点(F)是杆面和经过重心(G)且平行于前后方向所做的直线间的交点。
地址 日本国兵库县神户市中央区胁浜町3丁目6番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