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记录设备。响应于用于复制记录于记录介质上的音频视频数据的指令,发送复制历史信息和由所述复制历史信息指示的未复制的音频视频数据。在接收到用于生成复制历史信息的指令时,用于将指示所发送的音频视频数据已被复制的复制历史信息记录到所述记录介质上的设备生成指示记录于所述记录介质上的音频视频数据已被复制的历史信息。
申请公布号 CN10132508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2.17
申请号 CN200810111082.1 申请日期 2008.06.13
申请人 佳能株式会社 发明人 前田昌峰
分类号 G11B27/00(2006.01);G11B27/034(2006.01);G11B27/34(2006.01);G11B27/36(2006.01);G11B31/00(2006.01);H04N5/765(2006.01) 主分类号 G11B27/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刘新宇;陈立航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设备,其能够记录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所述记录设备包括:存取单元,用于对记录介质进行存取,所述记录介质上记录有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和表示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是否为复制过的文件的历史信息;通信单元,用于与外部设备进行通信,其中,所述外部设备用于复制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指令单元,用于指示对记录在所述记录介质上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进行复制;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指令单元的指令控制所述通信单元,来将所述历史信息和由所述历史信息表示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中的未复制的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发送到所述外部设备,并控制所述存取单元,从而使得所述历史信息表示所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变成所述记录介质上复制过的文件;以及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用于指示生成如下历史信息,所述历史信息表示所发送的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是复制过的文件,其中,所述控制单元在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表示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为复制过的文件时,根据所述历史生成指示单元的指示生成表示已经在所述记录介质上记录了所述至少一个音频视频数据文件的历史信息。
地址 日本东京都大田区下丸子3丁目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