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菌解之制形产品及其制法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125330 申请公布日期 1989.12.21
申请号 TW078104696 申请日期 1989.06.11
申请人 国民淀粉化学公司 发明人 保罗阿力;罗门勒克斯
分类号 C08B30/06 主分类号 C08B30/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田德俭 台北巿八德路三段八十一号七楼之七
主权项 1﹒一种可菌解之制形产品,包含一种经补强、低密度、密闭细胞、弹性且可压缩之淀粉产品,所述淀粉具有至少为45重量%之溶胶淀粉含量,该经补强产品之体密度约1﹒6至80kg/m^3(0﹒1至5lb/ft^3),弹性至少约20%,可压缩性约100至800g/cm^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产品,其中淀粉具有至少为65重量%之溶胶淀粉含量。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之产品,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5重量%之含有2至6个碳原子之环氧烷类改性。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之产品,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0重量%之环氧丙烷改性。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产品,其中经补强产品之体密度约3﹒2至48﹒0kg/m^3(0﹒2至3lb/fr^3),弹性至少约50%,可压缩性约150至700g/cm^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产品,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0重量之环氧丙烷改性。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产品,其中将约可达10重量%之聚乙烯醇加入淀粉中。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产品,其中系将有效量之防水性添加物加入淀粉中。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形产品,其中包装产品为片状。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制形产品,其中包装产品为片状。11﹒一种可菌解之包装材料,包括一经补强、低密度、密闭细胞、弹性且可压缩之淀粉产品,所述淀粉具有至少为45重量%之溶胶淀粉含量,该经补产品之体密度均低于32﹒0kg/m^3(2﹒0lb/ft^3),弹性至少约50%,可压缩性约100至800g/cm^2。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包装材料,其中淀粉具有至少约65重量%之溶胶淀粉含量。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包装材料,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5重量%之含有2至6个碳原子之环氧烷类改性。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包装材料,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0重量%之环氧丙烷改性。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包装材料,其经补强产品之体密度均低于16﹒0kg/m^3(1﹒0lb/ft^3),弹性至少约60%,可压缩性约150至700g/cm^2。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包装材料,其中系将约可达10重量%之聚乙烯醇加入淀粉中。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包装材料,其中经补强产品之体密度均低于0﹒6lb/t^3。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制形产品,其制备方法为在总含水量为21重量比%或以下时以约150至250℃之温度制淀粉,继以一热成形操作。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产品,其中淀粉含有至少为65重量%之溶胶淀粉,并以约可达15重量%之含有2至6个碳原子之环氧烷类改性。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产品,系予热成形成为容器、箱、片、皿、盘或杯等包装材料。21﹒一种制备经补强、可菌解性、低密度包装材料之方法,包含在总含水量低于21重量%、温度约150至250℃时挤溶胶淀粉含量至少为45重量%之淀粉。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方法,其中所述淀粉含有至少为65重量%之溶胶淀粉。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5重量%之含有2至6个碳原子之环氧烷类改性。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总含水量约为13至19重量%而温度约为160至210℃。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其中淀粉系以约可达10重量%之环氧丙烷改性,并将约可达10重量%之聚乙烯醇加入淀粉中。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其中所述挤制机为双螺旋式挤制机,其温度至少在挤制机最靠近铸模之部份及恰在材料离开挤制机前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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