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开水煮沸电子警示器
摘要 本创作系关于一种原申请第七七二○二一二○号『开水煮沸电子警示器』追加(二),主要改良原案之开水煮沸警示器之电力部份无法随使用者需要而予以适时切断之现象下所造成之实用性限制,更鉴于原案之内部电池之更换上,需由底部拆卸换装之不便性而加以改良,主要于警示器之顶部旋盖部份设为一种可旋入或旋松而令内部电力接通或是切断之架构,并配合于本体之以一指示灯指示电力之开启与否,而可视实际需要,可直接由旋盖旋动而关闭者,达到方便启闭电源之功效,并免除不使用时可减少电力消耗之现象,再者,将电池部份设于旋盖之下方位置,而于更换电池时,可直接旋开旋盖即可直接拆换,无需由底部拆卸时,提供较良好之实用价值。
申请公布号 TW138631 申请公布日期 1990.07.21
申请号 TW077202120A02 申请日期 1989.06.07
申请人 陈木火 发明人 陈木火
分类号 G08B5/22 主分类号 G08B5/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巿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地址 三重巿五谷王北街五八巷四七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