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行光聚合组成物,含有下列主要成分a)由20 至90 重量%之聚合物黏合剂,b)以(a)+(b)之总量计,由10至80 重量%之可聚合的丙烯酸酯或甲基丙烯酸酯,c)以可 聚合 化合物(b)之量计,由0.1至20重量%之六芳基双咪唑,d) 以可聚合化合物(b)之量计,由0.1至10重量%之下式( Ⅰ)1 ,3-二芳基- 唑 或1-芳基-3-芳烯基-唑其中R1为单环 至三环芳基,R2为具R1定义之基团或芳烯基,R3为氢 原子 ,烷基或具R1定义之基团,R4为氢原子或烷基。2.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含有其中R2为选择 地被取代之苯基或苯乙烯基之式(I)化合物。3.如 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含有其中R1为选择 地被取代的苯基之式(I)化合物。4.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另含有无色染料。5.一种具有 涂膜撑体和可行光聚合涂膜之可行光聚合记录 性材料,其中之涂膜由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或4项 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