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处理能被呈现给用户的数据项的设备 |
摘要 |
设备(DVR)处理能被呈现给用户的数据项。这样的设备例如可以是数字视频记录器。设备(DVR)包括网络接口(NWIC,NWIM),它把设备(DVR)耦合到包括其它设备的网络。在设备(DVR)内的内容分析发起器(ECF)检测形成网络组成部分的另外的设备包括内容分析器。内容分析发起器(ECF)使得其它设备的内容分析器(AVCA)被应用到数据项(AVF)。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835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0.08 |
申请号 |
CN200680037018.2 |
申请日期 |
2006.10.03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尼斯瓦德巴;D·巴拉泽罗维克;C·J·莫尔 |
分类号 |
H04N5/00(2006.01);H04N7/2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N5/00(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静岚;谭祐祥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处理能被呈现给用户的数据项的设备(DVR),该设备包括:-网络接口(NWIC,NWIM),用来把设备(DVR)耦合到包括其它设备(PC,TVS,AUS,RCD)的网络(HNW);以及-内容分析发起器(ECF),用来检测形成网络(HNW)组成部分的另外的设备(PC,TVS,AUS,RCD)包括内容分析器(AVCA),以及用来使得其它设备的内容分析器(AVCA)被应用到数据项(AVF)。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