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述电信系统至少包括: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由运营商提供业务能力的业务系统、以及根据用户请求为用户提供相应业务内容的服务提供商SP。该方法包括:当用户请求业务时,在ISMP与业务系统之间生成的业务定购关系的消息中,配置一个LinkID参数;由业务系统将LinkID参数传递给SP同步业务定购关系;SP将要提供的业务以及其接收的相应的LinkID参数提供给业务系统供ISMP进行业务鉴权,以检验业务定购关系的合法性;以及只有在通过ISMP业务鉴权后,SP才被允许向用户发送业务。根据本发明,实现了ISMP对SP的有效监管、保证了ISMP对SP下发业务的合法性以及保障了用户的利益。
申请公布号 CN1012825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0.08
申请号 CN200710092010.2 申请日期 2007.04.04
申请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韩彬斌;王铮;杨迪
分类号 H04Q7/22(2006.01);H04Q7/34(2006.01);H04L12/16(2006.01);H04L12/24(2006.01);H04L12/14(2006.01);H04L29/08(2006.01) 主分类号 H04Q7/22(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李玲
主权项 1. 一种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其中,所述电信系统至少包括: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由所述运营商提供业务能力的业务系统、以及根据用户请求为用户提供相应业务内容的服务提供商SP,所述方法包括:当用户请求业务时,在所述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与业务系统之间生成的业务定购关系的消息中,配置一个LinkID参数;由所述业务系统将所述LinkID参数传递给业务提供商SP同步业务定购关系;所述业务提供商SP将要提供的业务以及其接收的相应的LinkID参数提供给业务系统,供ISMP进行业务鉴权,以检验业务定购关系的合法性;以及只有在通过ISMP业务鉴权后,所述业务提供商SP才被允许向用户发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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