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述电信系统至少包括: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由运营商提供业务能力的业务系统、以及根据用户请求为用户提供相应业务内容的服务提供商SP。该方法包括:当用户请求业务时,在ISMP与业务系统之间生成的业务定购关系的消息中,配置一个LinkID参数;由业务系统将LinkID参数传递给SP同步业务定购关系;SP将要提供的业务以及其接收的相应的LinkID参数提供给业务系统供ISMP进行业务鉴权,以检验业务定购关系的合法性;以及只有在通过ISMP业务鉴权后,SP才被允许向用户发送业务。根据本发明,实现了ISMP对SP的有效监管、保证了ISMP对SP下发业务的合法性以及保障了用户的利益。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8250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0.08 |
申请号 |
CN200710092010.2 |
申请日期 |
2007.04.04 |
申请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韩彬斌;王铮;杨迪 |
分类号 |
H04Q7/22(2006.01);H04Q7/34(2006.01);H04L12/16(2006.01);H04L12/24(2006.01);H04L12/14(2006.01);H04L29/08(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Q7/2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玲 |
主权项 |
1. 一种在电信系统中对业务进行管理的方法,其中,所述电信系统至少包括: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由所述运营商提供业务能力的业务系统、以及根据用户请求为用户提供相应业务内容的服务提供商SP,所述方法包括:当用户请求业务时,在所述电信运营商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SMP与业务系统之间生成的业务定购关系的消息中,配置一个LinkID参数;由所述业务系统将所述LinkID参数传递给业务提供商SP同步业务定购关系;所述业务提供商SP将要提供的业务以及其接收的相应的LinkID参数提供给业务系统,供ISMP进行业务鉴权,以检验业务定购关系的合法性;以及只有在通过ISMP业务鉴权后,所述业务提供商SP才被允许向用户发送业务。 |
地址 |
10003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