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实现数字电视版权管理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实现数字电视版权管理的方法。该方法使用抽象语法标记表示版权管理方法中的基本信息单元、内容许可证和内容许可证获取协议中的消息。数字电视前端按要求将许可证信息及其数字签名信息打包成所述内容许可证;终端采用所述内容许可证获取协议中的消息与前端进行消息交互,以获取内容许可证,供用户按规定合法地消费数字电视内容。所述交互的消息包括内容许可证发布消息,还可以包括授权列表申请消息、授权列表发布消息和内容许可证申请消息。该方法可应用于有线、地面、卫星数字电视,以及移动多媒体广播等各种数字电视表现形态,具有较好的兼容性,能够使各种支持不同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体系的设备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申请公布号 CN10128247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0.08
申请号 CN200810105894.5 申请日期 2008.05.05
申请人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王磊;郭沛宇;姚颖颖;席岩;梁晋春
分类号 H04N7/24(2006.01);H04N7/16(2006.01);H04N7/167(2006.01) 主分类号 H04N7/24(2006.01)
代理机构 信息产业部电子专利中心 代理人 梁军
主权项 1、一种实现数字电视版权管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抽象语法标记表示版权管理方法中的基本信息单元、内容许可证和内容许可证获取协议中的消息;所述基本信息单元是版权管理方法中可能用到的各种信息元的集合,包括许可信息、限制信息和附加信息;其中,许可信息是指赋予用户对内容操作的权利,限制信息是指用户获得一定的操作权利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附加信息是指除许可信息和限制信息之外的信息;数字电视前端将许可证信息及其数字签名信息打包成所述内容许可证,许可证信息进一步包括版本信息、授权方标识、用户信息、内容信息、许可信息和限制信息;数字签名信息是对许可证信息的数字签名,以保证许可证信息的安全;数字电视终端采用所述内容许可证获取协议中的消息与数字电视前端进行消息交互,以获取内容许可证,供用户根据内容许可证的规定合法地消费数字电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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