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统,包括: 一第一伺服端,至少具有包括一档案之一第一资料 库; 一第二伺服端,具有包括相应该第一资料库上该档 案之一档案复本之一第二资料库、一资料复制模 组、与一连线侦测模组用以侦测该第一伺服端与 该第二伺服端之间的连线状态;以及 一第一客户端,当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该第二伺服 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之该连线侦测 模组侦测之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则将该更新档 案取代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透过该资料复 制模组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第一伺服端上该第一 资料库中之该档案。 2.如申请专利第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当该第一客户端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该第 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之该连 线侦测模组侦测之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更包括 该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校正。 3.如申请专利第2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该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校 正,系将该第一客户端上之时间设为该第二伺服端 上之系统时间。 4.如申请专利第3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该第一客户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复 本时,依据该系统时间纪录相应之一时间戳记。 5.如申请专利第4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当该第二伺服端欲透过该资料复制模组将 该更新档案取代该第一伺服端上之该档案时,判断 相应该更新档案之该时间戳记是否晚于相应该档 案之一新时间戳记,若该时间戳记晚于相应该档案 之该新时间戳记,则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 6.如申请专利第5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该第二伺服端更包括若该时间戳记早于相 应该档案之该新时间戳记,则不将该更新档案取代 该档案。 7.如申请专利第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更包括一第二客户端,用以更新该第一伺服端 之该第一资料库上之该档案。 8.如申请专利第7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当该第一客户端更新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 档案复本时,则该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服 端上之该档案进行更新。 9.如申请专利第7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当该第二伺服端之该连线侦测模组侦测之 连线状态为连线失败时,则该第一客户端可针对该 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进行更新,而该第二客 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服端上之该档案进行更新 。 10.如申请专利第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该档案为来源码。 11.如申请专利第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系 统,其中该档案为具有版本资料型态之档案。 12.如申请专利第1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当该第一客户端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该 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之该 连线侦测模组侦测之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更包 括该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校正。 13.如申请专利第12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该第一客户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 复本时,依据该系统时间纪录相应之一时间戳记。 14.如申请专利第13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该第二伺服端更包括若该时间戳记早于 相应该档案之该新时间戳记,则不将该更新档案取 代该档案。 15.如申请专利第1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更包括一第二客户端,用以更新该第一伺服 端之该第一资料库上之该档案。 16.如申请专利第15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当该第一客户端更新该第二伺服端上之 该档案复本时,则该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 服端上之该档案进行更新。 17.如申请专利第15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当该第二伺服端之该连线侦测模组侦测 之连线状态为连线失败时,则该第一客户端可针对 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进行更新,而该第二 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服端上之该档案进行更 新。 18.如申请专利第1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系统,其中该档案为来源码。 19.一种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方法,适用于具有包括 一档案之一第一伺服端、包括相应该档案之一档 案复本之一第二伺服端与一第一客户端之系统,包 括下列步骤: 侦测该第一伺服端与该第二伺服端之间的连线状 态; 当该第一客户端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该第二伺服 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则该 第一客户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复本;以及 该第二伺服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第一伺服端上 之该档案。 20.如申请专利第1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该第一客户端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 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之 该连线侦测模组侦测之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该 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校正。 21.如申请专利第20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其中该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 校正,系将该第一客户端上之时间设为该第二伺服 端上之系统时间。 22.如申请专利第21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该第一客户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 案复本时,依据该系统时间纪录相应之一时间戳记 。 23.如申请专利第22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该第二伺服端欲将该更新档案取代 该第一伺服端上之该档案时,判断相应该更新档案 之该时间戳记是否晚于相应该档案之一新时间戳 记,若该时间戳记晚于相应该档案之该新时间戳记 ,则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 24.如申请专利第23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若该时间戳记早于相应该档案之该新 时间戳记,则不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 25.如申请专利第1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该第一客户端更新该第二伺服端上 之该档案复本时,则一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 伺服端之该档案进行更新。 26.如申请专利第1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连线状态为连线失败时,则该第一 客户端可针对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进行 更新,而一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服端上之 该档案进行写入。 27.如申请专利第1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其中该档案为来源码。 28.如申请专利第1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其中该档案为具有版本资料型态之档案。 29.如申请专利第28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该第一客户端欲将一更新档案取代 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且该第二伺服端之 该连线侦测模组侦测之连线状态为连线成功时,该 第二伺服端与该第一客户端进行时间校正。 30.如申请专利第29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该第一客户端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 案复本时,依据该系统时间纪录相应之一时间戳记 。 31.如申请专利第30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若该时间戳记早于相应该档案之该新 时间戳记,则不将该更新档案取代该档案。 32.如申请专利第28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该第一客户端更新该第二伺服端上 之该档案复本时,则一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 伺服端之该档案进行更新。 33.如申请专利第28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更包括当连线状态为连线失败时,则该第一 客户端可针对该第二伺服端上之该档案复本进行 更新,而一第二客户端无法针对该第一伺服端上之 该档案进行写入。 34.如申请专利第28项所述之分散式并行版本管理 方法,其中该档案为来源码。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显示习知档案管理系统之示意图。 第2图系显示依据本发明实施例之分散式并行版本 管理系统之系统架构图。 第3图系显示依据本发明实施例之分散式并行版本 管理方法之操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