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37978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8.11
申请号 TW096222608 申请日期 2007.12.31
申请人 洪皇江 高雄市苓雅区新光路28巷36之3号;洪昶宁 高雄市苓雅区新光路28巷36之3号 发明人 洪皇江;洪昶宁
分类号 A42B1/24 (2006.01) 主分类号 A42B1/24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桂齐恒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阎启泰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系包括一帽体及至少一警示灯,该帽体包括一硬质外壳及一防护内衬设于该外壳内,该外壳及该防护内衬中设有对应该警示灯数量的定位凹部及容置凹部呈对应状;该警示灯嵌设于该帽体上相对应之容置凹部及定位凹部中,该警示灯包括一透光壳体、一发光组件以及一开关,该透光壳体包括一透光灯罩及一底座设于该透光灯罩开口端,其内部可供电池装设其中,该开关设于该底座上,该发光组件装设于该透光壳体中,其包括一电路板以及至少一个发光二极体设于该电路板上,并电性连接该电池及该开关电性连接。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其中,该透光壳体之底座一体成形于该帽体硬质外壳之容置凹部内侧端,并伸至该防护内衬之定位凹部中。3.一种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系包括一帽体及至少一警示灯,该帽体包括一硬质外壳及一防护内衬设于该外壳内,该防护内衬中设有对应该警示灯数量的定位凹部;该警示灯包括一透光灯罩、一发光组件以及一电控组件,该电控组件包括有电池、开关及电线电性连接一起,且装设于该防护内衬之定位凹部中,该发光组件包括一电路板及至少一个发光二极体设于该电路板上,该发光组件装设于该透光灯罩中,电性连接该电控组件之电线,并藉由该透光灯罩组设于该帽体之外壳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其中,该外壳于该透光灯罩装设处钻设穿孔,提供该电线穿过其中连接该电路板。图式简单说明:第一、二图系本创作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第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外观示意图及局部剖面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第二较佳实施例之局部剖面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具有警示灯之安全帽第三较佳实施例之局部剖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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