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于游艺场中亦可利用之与现金付款相同之电子付款方式。本发明提出一种电子付款系统,其系具有电子付款伺服器、行动通讯终端机及有价价值物提供装置。于该电子付款系统中,行动通讯终端机自有价价值物提供装置取得指定该有价价值物提供装置之机器ID,产生包含指定使用者之使用者ID、作为有价价值物之对价之存入金额及机器ID之付款请求讯息,并将该讯息发送至电子付款伺服器,电子付款伺服器根据使用者信用状况之检查结果,指示有价价值物提供装置提供与存入金额相对应之有价价值物,且要求自使用者户头向特定户头存入与存入金额相对应之金额,有价价值物提供装置自电子付款伺服器接收到提供有价价值物之指示时,对使用者提供与存入金额相对应之弹珠、代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