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用具 |
摘要 |
提供了具有手柄和被使得接触使用者身体的头部分的手持电用具,诸如具有刷子头的牙刷,尤其带有刀片单元(2)形式的头部分的安全剃刀,其中提供电可操作振动发生装置,例如电动马达(24)和偏心平衡块(26),及用于控制振动发生装置运转的控制装置(16)。控制装置是接近或接触敏感的,且包括传感器元件,诸如由刀片单元(2)的刀片(4)形成的电极,使得振动发生装置响应使用用具的人移动刀片单元(或其它头部件)紧密接近或接触要处理的身体区域被开动。由于仅当把头部分施加到或将要施加到身体时操作振动发生装置,使用者感觉到的在手中握持振动用具的不舒服大大减小。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1833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2.10 |
申请号 |
CN200810100511.5 |
申请日期 |
2004.02.19 |
申请人 |
吉列公司 |
发明人 |
C·M·哈维斯;J·R·M·叶奥曼;D·文斯 |
分类号 |
B26B21/38(2006.01);B26B21/40(2006.01);A61C17/32(2006.01) |
主分类号 |
B26B21/38(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丁峰;何自刚 |
主权项 |
1.一种手持用具,其具有手柄、用于在用具使用者身体上进行处理的头部分、电可操作的振动发生装置,及控制振动发生装置运转的控制装置,其中控制装置是接近或接触敏感的,并包括设置在头部分的传感器元件,从而振动发生装置响应用具使用者移动头部分紧密接近或接触身体被开动,以处理身体,其中用具为牙刷且传感器元件设置在刷头上。 |
地址 |
美国马萨诸塞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