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四川豆瓣酱的后熟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四川豆瓣酱的后熟方法,首先用公知的方法制取发酵好的豆瓣和辣椒酱,所用物料的重量份数为:豆瓣:100、辣椒酱:200~900、水:0~120;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投入保温槽中;升温至60±5℃,保温3~4天;将产品冷却至40℃以下包装。本发明大大加速了豆瓣酱的后熟过程,将原来后熟阶段(晒酱)的生产效率提高15~20倍;产品色、香、味优良,炒酱后产品更香,且没有原来产品的不良苦味;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卫生条件也极大地改善,可以机械化、规模化作业。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137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2.03 |
申请号 |
CN200710011519.X |
申请日期 |
2007.05.29 |
申请人 |
抚顺市独凤轩食品有限公司;赵君哲 |
发明人 |
赵君哲 |
分类号 |
A23L1/24(2006.01);A23L1/221(2006.01) |
主分类号 |
A23L1/24(2006.01) |
代理机构 |
抚顺宏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壮男 |
主权项 |
1、一种四川豆瓣酱的后熟方法,其特征是:(1)首先制取发酵好的豆瓣和辣椒酱,所用物料的重量份数为:豆瓣:100、辣椒酱:200~900、水:0~120;(2)将上述物料混合均匀,投入保温槽中;(3)升温至60±5℃,保温3~4天;(4)将产品冷却至40℃以下包装。 |
地址 |
113122辽宁省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顺大街北段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