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晒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油包水乳化防晒组合物,所述组合物按重量计包括:(a)有效量的紫外线保护剂;(b)约0.1%至约70%的非增稠的油吸收性粉末,所述粉末的矿物油吸收能力为至少约40ml/100g;(c)按全部组合物计至少约10%的水;和(d)油相,所述油相包括:(i)按油相重量计至少约50%的挥发性硅氧烷油;和(ii)约0.1%至小于非增稠的油吸收性粉末的油吸收能力的量的非挥发性油;其中,当紫外线保护剂为疏水的非挥发性液体时,其被认为是非挥发性油。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3884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2.03 |
申请号 |
CN02816037.1 |
申请日期 |
2002.08.16 |
申请人 |
宝洁公司 |
发明人 |
K·山田;C·苏 |
分类号 |
A61K8/06(2006.01);A61K8/19(2006.01);A61K8/25(2006.01);A61K8/89(2006.01);A61Q17/04(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8/06(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邓毅 |
主权项 |
1.油包水乳化防晒组合物,所述组合物按重量计包括:(a)有效量的紫外线保护剂;(b)0.1%至70%的非增稠的油吸收性粉末,所述粉末的矿物油吸收能力为至少40ml/100g并且选自硅氧烷处理的二氧化硅、氮化硼及其混合物;(c)按全部组合物计至少10%的水;和(d)油相,所述油相包括:(i)按所述油相重量计至少50%的挥发性硅氧烷油;和(ii)0.1%至小于非增稠的油吸收性粉末的油吸收能力的量的非挥发性油;其中,当所述紫外线保护剂为疏水性的非挥发性液体时,其被认为是非挥发性油。 |
地址 |
美国俄亥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