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矿物油消泡剂及其生产方法 |
摘要 |
一种矿物油消泡剂及其生产方法,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65-95份矿物油、0.5-7份硅脂、0.005-0.1份Span-80、10-15份2-丙醛-2-甲醚、0.5-3份AEO-3;为无色或淡黄色或浅棕色油状液体,比重0.87-0.95g/ml,pH=6.5-8.0,含铅≤5ppm,消泡率≥95%,抑泡率≥95%;生产步骤是先按各原料配比重量份称重备料,再将备好的矿物油倒入反应釜,加入硅脂,搅拌、升温至60-80℃,保温50-70min,在充分搅拌中依次加入其余三种原料即成。本消泡剂应用于采油、钻井、油气分离、石油发酵、油墨生产及废水处理等过程,具有用量小、效果稳定、消泡迅速、抑泡时间长、使用成本低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1081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1.26 |
申请号 |
CN200810059794.3 |
申请日期 |
2008.02.29 |
申请人 |
浙江林学院 |
发明人 |
肖继波;张立钦 |
分类号 |
B01D19/04(2006.01);B01F17/00(2006.01) |
主分类号 |
B01D19/04(2006.01) |
代理机构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烽 |
主权项 |
1、一种矿物油消泡剂,其特征是由下列原料及其重量份组成:65-95份普通矿物油或加铅磺化矿物油、0.5-7份有机硅树脂、0.005-0.1份Span-80、10-15份2-丙醛-2-甲醚、0.5-3份AEO-3,消泡剂在25℃环境中呈无色或淡黄色或浅棕色油状液体,比重0.87-0.95g/ml,pH=6.5-8.0,含铅≤5ppm,消泡率≥95%,抑泡率≥95%。 |
地址 |
311300浙江省临安市锦城街道环城北路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