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工具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用于工件加工的工具机,尤其是手操作式圆锯,具有:一个盖(10),用于保护使用者以免被在工作中产生的工件加工残屑伤害;及一个可调节的残屑导送装置(12,14),用于根据残屑导送装置(12,14)的位置在一个确定方向上通过一个排出口至少导出加工残屑的一部分。本发明提出:残屑导送装置(12,14)可被这样地调节,以致在残屑导送装置(12,14)的一个位置上至少一部分加工残屑可在盖(10)内被继续导送。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36015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1.26 |
申请号 |
CN03812678.8 |
申请日期 |
2003.03.03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乌尔里希·博内;海科·勒姆 |
分类号 |
B23D59/00(2006.01);B27G19/04(2006.01);B27B5/29(2006.01);B23Q11/00(2006.01);B23Q11/08(2006.01);B24B55/10(2006.01) |
主分类号 |
B23D59/00(2006.01)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主权项 |
1.用于加工工件的工具机,具有:一个盖(10,10’,10”),用于保护使用者以免被在工作中产生的所述工件加工残屑伤害;及一个可调节的残屑导送装置(12,14,20,32,32’),用于根据所述残屑导送装置(12,14,20,32,32’)的出口的位置在一个确定方向上通过一个排出口至少导出这些加工残屑的一部分,其中,所述残屑导送装置(12,14,20,32,32’)可被这样地调节,以致在一个第一位置上这些加工残屑的至少一部分可在所述盖(10,10’,10”)内被继续导送,在所述第一位置上所述残屑导送装置(12,14,20,32,32’)的该出口位于所述盖(10,10’,10”)内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残屑导送装置(12,14,20,32,32’)的至少一个第二位置上所述出口被露出。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