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互联网购物系统及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互联网购物系统,包括分别连接到互联网的多个购物网点系统和购物中心系统,其中:所述购物中心系统包括中心商品服务器,用于存储商品信息并接收来自购物网点系统的购物单;每一购物网点系统包括位于同一局域网内的网点商品服务器、至少一个导购终端以及收银终端,所述网点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与所述中心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同步,所述导购终端用于显示所述网点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并生成购买所述显示的商品信息中商品的购物单,所述收银终端用于收取购物单中商品的费用并将收费后的购物单发送到购物中心系统。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对应的互联网购物方法。本发明可有效减少互联网交易中的认证过程,同时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124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1.26 |
申请号 |
CN200710074522.6 |
申请日期 |
2007.05.22 |
申请人 |
吕共欣 |
发明人 |
吕共欣 |
分类号 |
H04L12/28(2006.01);H04L12/54(2006.01);G06Q3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L12/28(2006.01)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高占元 |
主权项 |
1、一种互联网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分别设置在多个购物网点的多个购物网点系统和接收来自所述多个购物网点系统购物单的购物中心系统,所述购物中心系统与购物网点系统分别连接到互联网,其中:所述购物中心系统包括中心商品服务器,用于存储商品信息并接收来自购物网点系统的购物单;每一购物网点系统包括位于同一局域网内的网点商品服务器、至少一个导购终端以及收银终端,所述网点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与所述中心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同步,所述导购终端用于显示所述网点商品服务器中的商品信息并生成购买所述显示的商品信息中商品的购物单,所述收银终端用于收取购物单中商品的费用并将收费后的购物单发送到购物中心系统。 |
地址 |
518029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四路长乐花园C座21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