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形成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图像形成装置具有由复印体构成的复印装置,而复印体将映像载体上的显影剂像静电复印在复印材料上,并且在比感光体卷筒与复印滚筒的相向部位更下游侧的复印材料的传送路径上设置有复印材料引导机构,且复印材料引导机构的复印材料引导位置可自由改变。
申请公布号 CN10043737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1.26
申请号 CN200510056028.8 申请日期 2005.03.22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泉英志;村上进;岩仓良惠;富依稔;藤井智彦
分类号 G03G15/16(2006.01);G03G15/00(2006.01) 主分类号 G03G15/16(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天安
主权项 1、一种图像形成装置,具有由复印体构成的复印机构,复印体将映像载体上的显影剂像静电复印在复印材料上,其特征在于:在比前述映像载体与前述复印体的相向部位更下游侧的复印材料的传送路径上设置有复印材料引导机构,该复印材料引导机构的复印材料引导位置可自由改变,在比前述复印材料引导机构更下游侧的传送路径上,设置有使静电复印在复印材料上的显影剂像定影的定影机构,前述复印材料引导机构选择性地切换到在复印材料前端部分通过时托着该复印材料前端部分的第1位置,或在复印材料后端部分通过时顶起该复印材料后端部分的第2位置的任一位置,从前述复印材料引导机构上的复印材料引导位置的前述第1位置向前述第2位置的切换是在至少复印材料前端部分进入前述定影机构后进行的。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