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安装有电光源的人形玩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装有电光源的人形玩偶,在玩偶[1]壳体内安装有电光源,所说电光源为发光二极管[2],安装的位置是玩偶的躯体、四肢、头部三者中的一部或两部或全部,在每一部分中安装有一只以上发光二极管。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安装有电光源的人形玩偶,用发光二极管作为电光源,与现有技术相比产热小、耗能小,而且用电池便可满足它们长期工作,具有使用场合受限制小和用电安全的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115079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1.19 |
申请号 |
CN200820002584.6 |
申请日期 |
2008.02.05 |
申请人 |
王代囊 |
发明人 |
王代囊 |
分类号 |
A63H3/00(2006.01);A63H3/36(2006.01) |
主分类号 |
A63H3/00(2006.01) |
代理机构 |
舟山固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范荣新 |
主权项 |
1、一种安装有电光源的人形玩偶,在玩偶壳体内安装有电光源,其特征是所说电光源为发光二极管,安装的位置是玩偶的躯体、四肢、头部三者中的一部或两部或全部,在每一部分中安装有一只以上发光二极管。 |
地址 |
316200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沿港西路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