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 |
摘要 |
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1)具有设置有跟踪机构(8)的可重写记录层(9)。所述层(9)具有数据记录区域(5)。可擦除识别标记存在于不同于数据记录区(5)的识别标记区(4,4’)中。数据记录区域(5)具有第一跟踪结构(8’),而识别标记区域(4,4’)基本脱离跟踪结构或者具有实际上不同于第一跟踪结构(8’)的第二跟踪结构(8”)。因为记录器的擦除光点的位置不能在半径方向被精确地控制,擦除识别标记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29714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0.29 |
申请号 |
CN01800277.3 |
申请日期 |
2001.02.09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H·M·斯普瑞特;J·C·塔尔斯特拉;R·A·布伦蒂克;R·R·德伦滕 |
分类号 |
G11B20/12(2006.01);G11B20/00(2006.01);G11B19/02(2006.01);G11B7/007(2006.01) |
主分类号 |
G11B20/1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忠忠 |
主权项 |
1.一种可重写数据存储介质(1),其具有设置了具有轨道的跟踪结构(8)的可重写记录层(9),所述可重写记录层(9)具有数据记录区域(5),和存在于不同于数据记录区域(5)并在该数据记录区域(5)的内径之前的识别标记区域(4)中的可擦除识别标记(3),所述可擦除识别标记(3)跨越一个径向宽度,该径向宽度与所述数据记录区域(5)中的跟踪结构(8)的几个轨道的宽度接近相等,其特征在于,数据记录区域(5)具有螺旋凹槽形的第一跟踪结构(8’),而识别标记区域(4)具有实际上不同于第一跟踪结构(8’) 的第二跟踪结构(8”)。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