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吸收性物品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中间吸收体中使用中药材料、并使其能够被视觉辨认出来、同时发挥中药材料具有的功能、并且视觉辨认度提高的吸收性物品。吸收性物品1至少具备表面薄片10、吸收体30和背面薄片20,吸收体30具备包含至少1种以上中药材料的中间吸收体32和基础吸收体31。将表面薄片10和基础吸收体31的一部分压缩接合形成压缩沟4、41。压缩沟4、41形成在中间吸收体32的配置区域以外的位置。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9293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10.29 |
申请号 |
CN200810091261.3 |
申请日期 |
2008.04.23 |
申请人 |
尤妮佳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丽翼;田村龙也;冈田沙织 |
分类号 |
A61F13/47(2006.01);A61F13/15(2006.01);A61L15/44(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F13/47(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宏军 |
主权项 |
1、一种吸收性物品,是至少具备液体透过性表面薄片、液体不透过性背面薄片、和配置在所述表面薄片和所述背面薄片之间的吸收体的吸收性物品,其中,所述吸收体具有基础吸收体和中间吸收体,所述中间吸收体被配置在所述表面薄片和所述基础吸收体之间、并且位于该吸收性物品的中央区域,所述中间吸收体与所述表面薄片的色调不同,所述中间吸收体包含至少1种以上有色的中药材料,在所述中间吸收体的配置区域以外的位置具有压缩沟,所述压缩沟是压缩所述基础吸收体和所述表面薄片的一部分而形成的。 |
地址 |
日本爱媛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