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染料混合物,含至少一种下列染料: 式中R及R2各自独立,系氢或C1-4烷基 ,R1,R2,及R4各自独立,系氢或C1-8 烷基及X,X1及X2各自独立,系氧或 硫。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包 含 (a)50-90%重量至少一种染料(1) (b)5-50%重量至少一种染料(2) (c)0-30%重量一种或多种其化染料: 1,8-二羟-4-硝基葱 类。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 染料混合物,包 含 (a)55-80%重量至少一种染料(1) (b)10-30%重量至少一种料(2)及 (C)0至25%重量一种或多种其他染料: 1,8-二羟-4-硝基葱 类。4.依中请专利范围第1-3项任 一项之染料 混合物,只含一种染料 (1)及一种染料 (2)者。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式 中X,X1及X2均为氧者。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 料混合物,式 中R及R2为甲基或尤指氢者。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 项之染料混合物,式 中R1,R2,及R4为甲基、乙基或尤指氢 者。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包 含 (a)55-80%重量的式(3)染料: (b)10-30%重量一种或多种式(4)染料 式中R5系氢或甲基,及 (c)0-25%重量一种或多种其他染料: 1,8-二羟-4-硝基葱 类。9.分散染料制剂,包含: (a)48-80%重量的第1类之染料混合物, (b)30-70%重量的分散剂及 (c)0-30%重量其他常用的添加剂。10.以第1项之染料 混合物染纤物,尤其芳 族聚酯织物之应用。11.第1项之染料混合物所染之 物质。12.染料(9)及(10): 式中R及R2各自独立,系氢或C1-4烷基 ,R1,R3及R4各自独立,系氢或C1-8 烷基。13.染料(11)及(12) 式中R及R2各自独立,系氢或C1-4烷基 ,R5,R6及R7各自独立,系C1-8烷基 及X,X1及X2各自独立,系氧或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