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音频系统、信号产生设备和声音产生设备
摘要 一种音频系统、信号产生设备和声音产生设备,其中音频播放器(10)连接到自动演奏乐器(20),并且以在音频播放器(10)中的红皮书中定义的文件格式来准备命令文件(14b)和音频数据文件(14c),但时间数据被存储在纵向时间代码(LTC)的时间数据字段(DF1)中,用户数据字段(DF2)可用于对自动演奏器(20b)的命令和音乐数据文件(22b)的标识;当用户指示音频播放器(10)控制自动演奏器(20b)进行独奏时,从用于独奏的命令数据产生准音频信号;当用户指示与自动演奏器(20b)协作演奏时,将表示音频数据和音乐数据文件的音频信号提供给自动演奏器(20b),以便通过原声音调和电音调而再现音乐曲调。
申请公布号 CN10127663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10.01
申请号 CN200810088564.X 申请日期 2008.03.28
申请人 雅马哈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上原春喜
分类号 G11B31/00(2006.01);G11B20/12(2006.01);G10H1/00(2006.01);G10F1/02(2006.01) 主分类号 G11B31/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邸万奎
主权项 1、一种用于产生音乐曲调的音频系统(100;100A),包括:通信信道(30;30a),用于通过其传播音频信号和准音频信号;信号产生设备(10;10A),包括存储单元(14),存储至少一个音频数据文件(14c),所述至少一个音频数据文件(14c)具有分配给表示要再现的声音的音频数据的数据块和分配给其它种类数据的其它数据块(DF1,DF2),信号产生单元(11),连接到所述存储单元(14),用于产生信号,和通信单元(13),连接到所述信号产生单元(11)和所述通信信道(30;30a),并将所述信号传递到所述通信信道(30;30a);以及声音产生设备(20;20A),包括通信单元(24),连接到所述通信信道(30;30a),并接收所述信号,和信号-声音转换器(20a,20b,26),连接到所述通信单元(24),并响应于一命令,以便从所述信号产生所述声音,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单元(14)还存储至少一个命令文件(14b),所述至少一个命令文件(14b)具有与所述至少一个音频数据文件(14c)的所述数据块相对应的数据块,以及与所述至少一个音频数据文件(14c)的所述其它数据块(DF1,DF2)相对应的其它数据块(D1,DF2),并且被分配给表示所述命令的至少一个命令数据,使得所述信号产生单元(11)根据所述至少一个音频数据文件(14c)中的所述音频数据和所述其它种类数据、以及根据所述至少一个命令文件(14b)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命令数据,产生音频信号和准音频信号,作为所述信号,以及,其特征在于所述声音产生设备(20;20A)还包括命令恢复器(21a),所述命令恢复器(21a)连接到所述通信单元(24)和所述信号-声音转换器(20a,20b,26),并将所述准音频信号恢复为所述至少一个命令数据,以便用所述命令来控制所述信号-声音转换器(20a,20b,26)。
地址 日本静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