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粉状活性炭的成型方法及其产品
摘要 本发明提供粉状活性炭的成型方法及其产品,其特征在于:将羧基丁苯胶乳60-80%,苯丙胶乳9-11%,聚乙烯醇7-9%,羧甲基纤维素4-20%混合,充分搅拌,制得胶乳;上述胶乳20-30%,粉状活性炭45-55%,水15-25%,酒精4-6%,放置于搅拌机中搅拌半小时;得到的混合物容置于模具中,以油压机施以100吨/平方米的压力,持续10分钟,得到块状成型物;得到的块状成型物在常温下搁置48小时,再移至温度30-100摄氏度的恒温室内搁置8-12小时;处理后的块状成型物搁置于温度180-220摄氏度的恒温箱内搁置8-12小时。经过上述步骤,生产出具有良好结构稳定性以及活性炭吸附性能的活性炭块。
申请公布号 CN10042051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24
申请号 CN200610098697.6 申请日期 2006.07.14
申请人 李文华 发明人 李文华
分类号 B01J20/20(2006.01);B01J20/30(2006.01) 主分类号 B01J20/20(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 粉状活性炭的成型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将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物质混合,充分搅拌,制得胶乳:羧基丁苯胶乳60-80%,苯丙胶乳9-11%,聚乙烯醇7-9%,羧甲基纤维素4-20%;步骤2:将如下重量百分比的物质混合,放置于搅拌机中搅拌半小时:粉状活性炭45-55%,水15-25%,酒精4-6%,由上述步骤1制得的胶乳20-30%;步骤3:将步骤2得到的混合物容置于模具中,以油压机施以100吨/平方米的压力,持续10分钟,得到块状成型物;步骤4:将步骤3得到的块状成型物在常温下搁置48小时,再移至温度30-100摄氏度的恒温室内搁置8-12小时;步骤5:将步骤4处理后的块状成型物搁置于温度180-220摄氏度的恒温箱内搁置8-12小时。
地址 410300湖南省浏阳市永和镇市原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