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
摘要 本发明涉及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本发明的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的重量组分为: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0-20份,生石灰粉1-5份;优选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3-17份,石灰粉1.5-4份。所述浓缩酒精废液是采用甘蔗、甜菜及其类似物生产酒精时产生的酒精废液经浓缩后的产物,其中具有重量百分比为55%~80%的固含量,优选的固含量为60%~75%。本发明以浓缩酒精废液作为粘结剂加以利用,促进了废弃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了对环境的危害;有利于降低型煤的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本发明的原料来源方便,工艺简单、易于实现规模生产;型煤成型后,不需要额外的加热干燥步骤。
申请公布号 CN10127031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24
申请号 CN200810032315.9 申请日期 2008.01.04
申请人 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上海宝钢综合开发公司 发明人 张青;徐永斌;夏之瑜;陈元峻;田广亚;孙立民;吴志荣;徐莉;徐兵
分类号 C10L5/04(2006.01);C10L5/36(2006.01);C21B11/00(2006.01);C21B3/02(2006.01) 主分类号 C10L5/04(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张恒康
主权项 1.一种熔融还原炼铁工艺用型煤,其特征是按重量组分为: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0-20份,生石灰粉1-5份;优选煤粉100份,浓缩酒精废液13-17份,石灰粉1.5-4份。
地址 200949上海市宝山区北薀川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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