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弃式吸收物件,含下列元件:一透液体的面片,一吸收芯,一能透气的背片及一气味控制系统;该吸收芯位居该面片与该背片之间,该面片、芯与背片各含至少一层,其中该面片在面片液体持留试验中2.0g负载时有液体持留量少于0.22g,其中该芯有厚度小于12mm,有透汽性至少200g/m2/24hrs如透汽性试验内说明,又其中该能透气背片有液体渗透性于7ml负载时低于0.3g如液体渗透试验内说明,及其中该等元件经联合使该吸收物件有乾燥指数大于0.5及感觉指数大于50。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各该元件有一向穿者表面与一向衣服表面,各该向衣服面与相邻元件之邻接向穿者面形成一共同界面,又其中该芯与该透气背片连接横过该芯的该向衣服面与该透气背片的该向穿者面之共同界面的至少40%。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芯与该透气背片连接横过该芯的向该衣服面与该透气背片的该向穿者面之该共同界面的20%以下。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透气背片元件含至少二层,其中各该层有一向穿者面与一向衣服面,各该向衣服面与邻层的相邻向穿者面形成一共同界面,及其中相邻层连接横过该相邻层的该共同界面之40%以下。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相邻层等连接横过该等邻层共同界面之20%以下。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形成该共同界面之该向穿者面及该向衣服面系经螺旋喷雾的胶黏剂或熔融结合连接。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能透气背片之该向衣服面有胶黏剂系结设置。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背片之该向衣服面的至少60%无胶黏剂。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背片之该向衣服面的至少80%无胶黏剂。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面片在面片持留试验中2.0g负载时有液体持留少于0.15g。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芯有厚度小于8mm。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芯有透汽性大于600g/m2/24hrs如透汽性试验中说明。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透气背片于7ml负载时有液体渗透性低于0.20g,如液体渗透性试验中说明。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吸收物件有感觉指数大于100。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吸收物件有乾燥指数大于2。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吸收物件有柔韧性低于1.5N如柔韧性试验中说明。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收物件,其中该物件含5gm-2至400gm-2之该气味控制系统。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收物件,其中该气味控制系统含气味控制剂选自螯合剂、矽石、沸石、AGM、活性碳及其等混合物。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吸收物件,其中该气味控制系统含AGM及沸石。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吸收物件,其中该气味控制系统另含矽石。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弃式吸收物件,其中该物件系卫生棉或短裤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