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自动辨别制式的数字视频录象机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自动辨别制式的数字视频录象机,包括电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经A/D转换模块接入编解码控制模块,同时A/D转换模块与频率辨别芯片连接;通过编解码控制模块输出接入D/A转换模块,输出视频信号。该数字视频录象机是通过对输入DVR的视频信号的频率的分析,来判断输入信号是PAL制还是NTSC制,然后根据判断结果选择性的输出相应的视频信号。其结构简单、性能可靠,使用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201118807Y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17
申请号 CN200720097319.6 申请日期 2007.08.31
申请人 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高岩;郑龙周
分类号 H04N5/76(2006.01) 主分类号 H04N5/76(2006.01)
代理机构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刘英兰
主权项 1、一种可自动辨别制式的数字视频录象机,包括电路控制部分,其特征在于视频信号经A/D转换模块接入编解码控制模块,同时A/D转换模块与频率辨别芯片连接;通过编解码控制模块输出接入D/A转换模块,输出视频信号。
地址 300457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