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酒精汽化炉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酒精汽化炉,属于炉具类。它设有中空的杆体,在杆体的一端设有微调开关,上方设有一座体,在该座体设有燃油入口,并在该座体的两侧分别设有母火开关及大火开关,杆体的另一端设有盘体,在该盘体设有喷头及汽化室,该汽化室以管线连接于座体,喷头的一侧设有连接于座体的母火油管。优点在于:空气与燃油充分混合,以构成完全燃烧到烈火状态,且可调整大小,降低一氧化碳的污染,达到环保的目的;在烹煮过程中可调整火力大小,使烈火炉具的使用更为方便,实用性强。 | ||
申请公布号 | CN201116744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9.17 |
申请号 | CN200720094401.3 | 申请日期 | 2007.09.27 |
申请人 | 黄朝坤 | 发明人 | 黄朝坤 |
分类号 | F24C5/02(2006.01) | 主分类号 | F24C5/02(2006.01) |
代理机构 | 长春市吉利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大珠;张绍严 |
主权项 | 1、一种酒精汽化炉,其特征在于:设有中空的杆体,在杆体的一端设有微调开关,上方设有一座体,在该座体设有燃油入口,并在该座体的两侧分别设有母火开关及大火开关,杆体的另一端设有盘体,在该盘体设有喷头及汽化室,该汽化室以管线连接于座体,喷头的一侧设有连接于座体的母火油管。 | ||
地址 | 台湾省台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