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不同尺寸同轴电缆连接器和其连接方法
摘要 一种连接器,其系用以将一具有第一直径之第一同轴电缆以及一具有小于第一直径之第二直径之第二同轴电缆连接在一起。该连接器系包括一中空连接器主体,用以将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接合在一起。第一背部螺帽组件最好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第二背部螺帽组件系同样地连接至第二同轴电缆。该中空连接器主体最好系包括相对之第一及第二具有螺纹之端部,其系可以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各别的螺纹远末端相螺合,以及一中间部,其系具有一平头截锥之形状,且其在靠近第一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大直径部以及在靠近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小直径部。一接触件系定位在由该中空连接器主体所承载之绝缘分隔件之开口中。
申请公布号 TW461154 申请公布日期 2001.10.21
申请号 TW089111082 申请日期 2000.06.07
申请人 北卡罗来纳州康姆史格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瑞 尼尔森;雷诺德 文克洛
分类号 H01R17/12 主分类号 H01R17/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巿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同轴电缆连接器,其系用以将一具有第一直径之第一同轴电缆以及一具有小于第一直径之第二直径之第二同轴电缆连接在一起,每一同轴电缆系具有一内部导体、一包围内部导体之绝缘部位以及一包围该绝缘部位之外部导体,该同轴电缆连接器系包含:一第一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第二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二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中空连接器主体,其系用以将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连接在一起,且包含相对之第一及第二具有螺纹之端部,其系可以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各别的螺纹远末端相螺合,及一中间部,其系具有一平头截锥之形状,且其在靠近第一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大直径部以及在靠近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小直径部,一绝缘分隔件,其系定位在该中空导体之中间部位,且具有一开口贯穿于其间;以及一中央接触件,其系定位在该绝缘分隔件之开口中,且具有用以分别连结至该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之相对端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与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中间部系一体成型,使得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形成一单体装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进一步包含第一及第二密封环圈,用以分别在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与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间形成第一及第二密封构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每一螺纹远末端系具有内螺纹;且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外部螺纹。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包含形成有一内部圆柱状通道之部分,且该通道在靠近较小直径端系具有一肩部;且其中该绝缘分隔件系定位在该内部圆柱状通道中,并且抵靠在该肩部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绝缘分隔件系具有一环圈之形状。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系具有一管体形状,用以分别将第一及第二内部导体收纳于其中。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于其中系具有长形凹槽;且进一步包含第一及第二夹持构件,用以相应于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逐渐地螺合旋紧,而将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管状端部分别夹持在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进一步包含一圆柱形中间部,其系具有一系列之握持部位在其介于具有平头截锥状中间部以及该第一螺纹端部之间的周缘上。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由其上镀有银之铜所构成。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系具有一对应之尺寸以收纳该第一电缆,该第一电缆系具有大约1至3英寸范围内之直径;且其中该第二背部螺帽组件系可具有一对应之尺寸,以收纳该第二电缆,该第二电缆系具有大约1/4英寸至1又1/4英寸范围内之直径。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至少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系一平滑壁体导体;且其中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之外部导体夹持部系设计成能够与第一同轴电缆之平滑壁体导体相衔接。13.一种同轴电缆连接器,其系用以将一具有第一直径之第一同轴电缆以及一具有小于第一直径之第二直径之第二同轴电缆连接在一起,每一同轴电缆系具有一内部导体、一包围内部导体之绝缘部位以及一包围该绝缘部位之外部导体,该同轴电缆连接器系包含:一第一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第二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二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单体式中空连接器主体,其系用以将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连接在一起,且包含相对之第一及第二具有螺纹之端部,其系可以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各别的螺纹远末端相螺合,及一中间部,其系具有一平头截锥之形状,且其在靠近第一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大直径部以及在靠近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小直径部。一环圈状绝缘分隔件,其系定位在该单体式中空导体之中间部位,且具有一开口贯穿于其间;以及一长形中央接触件,其系定位在该环圈状绝缘分隔件之开口中,且具有用以分别连结至该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之相对端部。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进一步包含第一及第二密封环圈,用以分别在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与该单体式中空连接器主体之间形成第一及第二密封构件。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每一螺纹远末端系具有内螺纹;且其中该单体式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外部螺纹。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单体式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包含形成有一向部圆柱状通道之部分,且该通道在靠近较小直径端系具有一肩部;且其中该绝缘分隔件系定位在该内部圆柱状通道中,并且抵靠在该肩部上。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系具有一管体形状,用以分别将第一及第二内部导体收纳于其中。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于其中系具有长形凹槽;且进一步包含第一及和二夹持构件,用以相应于单体式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逐渐地螺合旋紧,而将该单体式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管状端部分别夹持在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进一步包含一圆柱形中间部,其系具有一系列之握持部位在其介于具有平头堆锥状中间部以及该第一螺纹端部之间的周缘上。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由其上镀有银之铜所构成。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系具有一对应之尺寸以收纳该第一电缆,该第一电缆系具有大约1至3英寸范围内之直径,且其中该第二背部螺帽组件系可具有一对应之尺寸,以收纳该第二电缆,该第二电缆系具有大约1/4英寸至1又1/4英寸范围内之直径。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同轴电缆连接器,其中至少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系一平滑壁体导体;且其中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之外部导体夹持部系设计成能够与第一同轴电缆之平滑壁体导体相衔接。23.一种无线基地站,其包含:一天线塔以及一安装其上之天线;一无线电装置,其系邻近该天线塔;以及一同轴电缆系统,其系延伸在该无线电装置与该天线之间,该同轴电缆系统系包含一第一同轴电缆、至少一第二同轴电缆,以及至少一连接器,其系用以将该第一同轴电缆与该至少一第二同轴电缆接合在一起,每一同轴电缆系具有一内部导体、一包围内部导体之绝缘部位以及一包围该绝缘部位之外部导体,该同轴电缆连接器系包含:一第一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第二背部螺帽组件,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端,以及用以结合至该第二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一中空连接器主体,其系用以将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连接在一起,且包含相对之第一及第二具有螺纹之端部,其系可以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各别的螺纹远末端相螺合,及一中间部,其系具有一平头截锥之形状,且其在靠近第一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大直径部以及在靠近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一较小直径部,一绝缘分隔件,其系定位在该中空导体之中间部位,且具有一开口贯穿于其间;以及一中央接触件,其系定位在该绝缘分隔件之开口中,且具有用以分别连结至该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之相对端部。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与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中间部系一体成型,使得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形成一单体装置。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进一步包含第一及第二密封环圈,用以分别在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与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间形成第一及第二密封构件。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包含形成有一内部圆柱状通道之部分,且该通道在靠近较小直径端系具有一肩部;且其中该绝缘分隔件定位在该内部圆柱状通道中,并且抵靠在该肩部上。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该绝缘分隔件系具有一环圈之形状。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系具有一管体形状,用以分别将第一及第二内部导体收纳于其中。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之无线基地站,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于其中系具有长形凹槽;且进一步包含第一及第二夹持构件,用以相应于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逐渐地螺合旋紧,而将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管状端部分别夹持在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内部导体。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无线基地站,其进一步包含一其上具有一系列握持部之圆柱形中间部,其中该握持部系位在该具有平头截面状中间部与该第一螺纹端部之间的周缘上。31.一种将具有第一直径之第一同轴电缆以及具有比第一直径小之第二直径之第二同轴电缆连续连接在一起之方法,其中每一同轴电缆最好系具有一内部导体、一包围该内部导体之绝缘部位以及一包围绝缘部位之外部导体,该方法包含以下之步骤:将第一背部螺帽组件连接在一同轴电缆上,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末端,以及外部导体夹持部,其系用以连接至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将第二背部螺帽组件连接至第二同轴电缆,该第二背部螺帽组件系包含一具有螺纹之远末端,以及用以连接至第二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之外部导体夹持部;以及将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利用一中空连接器主体而连接在一起,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包含对第一及第二螺纹端,其系可以分别与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螺合在一起,以及一中间部,其系具有一平头截锥之形状,且在靠近第一端部处系具有一较大直径部,而在靠近第二端部处系具有一较小直径部,以及一绝缘分隔件,其系定位在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中间部位,且具有一贯穿其间之开口,以及一中央接触件,其系定位在该绝缘分隔件之开口中,且具有相对端部连接至该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各别内部导体。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以及中间部系一体成型,使得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一单一构件。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进一步包含将第一及第二密封环圈加以定位之步骤,以分别在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以及中空连接器主体之间形成第一及第二密封件。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每一端系具有内部螺纹,且该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螺纹端部系具有外部螺纹。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系具有一管体形状,以分别将第一及第二内部导体收纳于其中;其中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亦可以在其中具有长形凹槽;且其进一步包含将第一及第二绝缘夹持构件加以定位之步骤,以相应于在中空连接器主体之第一及第二端部与各别之第一及第二背部螺帽组件之间的逐渐螺合旋紧,而将该中央接触件之第一及第二管状端部夹持在第一及第二同轴电缆之各别的内部导体上。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中空连接器主体系进一步在具有一平头锥状之中间部与第一端部之间包含一圆柱形中间部,且该圆柱形中间部在其周缘部位上具有一系列握持部;其进一步包含利用其上之握持部来夹持该圆柱形中间部之步骤。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系具有一对应之尺寸来收纳第一电缆,该第一电缆系具有大约1至3英寸范围内之直径;且其中该第二背部螺帽组件系具有一对应之尺寸,以收纳该第二电缆,该第二电缆系具有大约1/4英寸至1又1/4英寸范围内之直径。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方法,其中至少该第一同轴电缆之外部导体系一平滑壁体导体,且该第一背部螺帽组件之外部导体夹持部系设计成能够与第一同轴电缆之平滑壁体导体相衔接。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无线基地站之概要示意图,其包括依照本发明之一对连接器,用以将上方及下方升压同轴电缆连接至一较大直径之主同轴电缆。第二图系习知背对背连接器配置之立体平面侧视图,且其部分系已经组装,且其系用以将一较小直径之升压同轴电缆连接至较大直径之主同轴电缆。第三图系第二图所示之习知技术之背对背连接器配置之截面视图。第四图系本发明之连接器之立体分解侧视图,其中一部分系已经组装,且其系用以将较小直径之升压同轴电缆一起连接至一较大直径之主同轴电缆。第五图系第四图所示之连接器的截面视图,其中之元件系已经完成组装。第六图系本发明之连接器之部分立体视图。第七图及第八图系第六图所示之连接器配置之中央接触件相对端部的放大端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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