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照明器的打火机 |
摘要 |
一种带照明器的打火机包括带气腔的机身,底盖,照明器的呈类“U”形槽的外壳,外壳的底板延伸形成一连接板,机身一侧有一角形缺口,底盖上有一连接板的嵌入槽;外壳与缺口、连接板与底盖可拆卸联接,其特殊之处在于:连接板上有一卡孔,所述底盖上有一卡舌,卡舌与卡孔配合。由于采用这样的结构,与现有技术相比,省去了现有技术中的螺钉,不需要借助工具即可将外壳与机身、底盖固定联接在一起;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因为操作不当,造成外壳与机身、底盖联接不牢固的缺陷。故它不仅组装方便、快捷,而且成品率高。 |
申请公布号 |
CN201110563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9.03 |
申请号 |
CN200720054556.4 |
申请日期 |
2007.07.24 |
申请人 |
李炯和 |
发明人 |
李炯和 |
分类号 |
F23Q2/32(2006.01);F21V3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23Q2/32(2006.01)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温旭 |
主权项 |
1. 一利带照明器的打火机包括带气腔的机身,底盖,照明器的呈类“U”形槽的外壳,外壳的底板延伸形成一连接板,机身一侧有一角形缺口,底盖上有一连接板的嵌入槽;外壳与缺口、连接板与底盖可拆卸联接,其特征在于:连接板上有一卡孔,所述底盖上有一卡舌,卡舌与卡孔配合。 |
地址 |
528305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大福基福生东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