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在井下采矿操作的崩落采矿法中开采回采产物的装置
摘要 在用于在井下采矿操作的崩落采矿法中开采回采产物的装置中,回采产物通过一卸料漏斗(10)向下排入一卸料巷道(11)并且由其送给一在输送巷道中设置的卸料输送机,其中卸料巷道在输送巷道(13)与一平行架置的辅助巷道(12)之间横向延伸,在卸料巷道中设置一装料台,其构成一基本上横向于卸料输送机的输送方向定向的并向其倾斜的台面。为了可以控制通过卸料漏斗排出的回采物料量并且当已给卸料巷道添加回采物料时可以按特别简单的方式快速地畅通卸料巷道,卸料巷道设有一在底板上固定设置的导轨,其在辅助巷道与输送巷道之间的区域内延伸并且在其上引导装料台并且其沿导轨可借助于一移动驱动装置向输送巷道的方向和向反方向移动。
申请公布号 CN10125830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9.03
申请号 CN200680032937.0 申请日期 2006.08.24
申请人 布西鲁斯DBT欧洲有限公司;智利铜业国家公司 发明人 H·马丁;R·布吕格曼;J·德尔加多;D·哈恩;V·R·恩西纳蒙特内格罗;P·A·勒泰利耶帕尔加;J·H·卡雷尼奥巴尔德斯;F·A·盖斯特尔布尔曼;F·赫尔曼;H·廷普纳;J·施泰因贝格;H·P·兰茨
分类号 E21C35/20(2006.01);E21D9/12(2006.01);E21F13/04(2006.01);E21F13/06(2006.01) 主分类号 E21C35/20(2006.01)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董华林
主权项 1.用于在井下采矿操作的崩落采矿法中开采回采产物的装置,其中回采产物在其崩落以后在回采工作面中可经由至少一个在回采工作面的底板岩层中设置的、向在回采工作面下方架置的卸料巷道那边敞开的卸料漏斗或类似物排出,其中卸料巷道在一个具有用于采掘的回采物料的卸料输送机的输送巷道与一个平行于该输送巷道延伸的辅助巷道之间横向于该输送巷道和该辅助巷道延伸并且容纳一个装料台,该装料台具有一基本上横向于卸料输送机的输送方向定向的、向卸料输送机那边倾斜的台面;其特征在于,卸料巷道(11)设有一在底板(15)上固定设置的导轨(19),该导轨在辅助巷道(12)与输送巷道(13)之间的区域内延伸并在该导轨上引导装料台(16)并且装料台沿导轨可借助于一移动驱动装置(20)向输送巷道(13)的方向和向反方向移动。
地址 德国吕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