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汽车及其控制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电动汽车及其控制方法。本发明的目的在于使与车速和制动器操作相对应的蠕变转矩发挥作用并且确保平滑的制动。在判定为加速器接通且制动器接通、判定为正在行驶并且不是坡路时(S120~S142),设定以车速V越大则变得越小的倾向设定的车速对应转矩Tv(S110),同时设定以制动转矩Td越大而变得越小的倾向设定的制动力对应转矩Tb(S150),将所设定的车速对应转矩Tv和制动力对应转矩Tb之中较小的一方设定为蠕变转矩Tc(S160)。 |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1009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8.13 |
申请号 | CN200410090463.8 | 申请日期 | 2004.11.18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干场健 |
分类号 | B60L15/20(2006.01) | 主分类号 | B60L15/2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江立;吴鹏 |
主权项 | 1. 一种电动汽车,它是具备可向车轴输出动力的电动机的电动汽车,具备检测车速的车速检测装置和检测基于驾驶员对制动器的操作而产生的制动器制动力的制动器制动力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具备:根据该检测出的车速设定车速对应转矩的车速对应转矩设定装置;根据该检测出的制动器制动力设定制动力对应转矩的制动力对应转矩设定装置;将上述所设定的车速对应转矩和上述所设定的制动力对应转矩之中较小一方的转矩,设定为应从上述电动机输出的蠕变转矩的蠕变转矩设定装置;以及以在规定的条件成立时向车轴输出上述所设定的蠕变转矩的方式控制上述电动机的电动机控制装置。 |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