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平面显示器,包括:一底座,其上设置有一支柱;一滑动件,设置在该支柱的顶端;及一萤幕壳体,于该萤幕壳体的后方设置有一横向的滑槽,该滑动件是与该滑槽相滑设。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于该滑槽内设有二个滑轨,该些滑轨分别位于该滑槽的两侧,且该滑动件是滑设在该些滑轨上。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于该滑槽内更包括有一滑轨固定架,该些滑轨是分别位于该滑轨固定架的两侧。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些滑轨的两侧分别设有一第一挡块。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更包括一转动件,该转动件是枢设在该支柱的顶端,且该滑动件是组合在该转动件上。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平面显示器,其中该转动件更包括至少一第二挡块,当转动件旋转一定角度后,该第二挡块会与该支柱产生干涉。图式简单说明:图1所绘示为本创作之实施例的平面显示器之立体图。图2所绘示为本创作之实施例的平面显示器之后视立体图。图3所绘示为本创作之滑动装置的爆炸图与本创作之支柱的顶端的放大图。图4所绘示为萤幕壳体横向移动后的平面显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