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录影LED牙科用灯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M3373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8.01
申请号 TW097200398 申请日期 2008.01.08
申请人 王文豪 台北市南港区南港路2段156号12楼 发明人 王文豪
分类号 A61C19/00 (2006.01) 主分类号 A61C19/00 (2006.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志扬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1段23号10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包括有一灯架以及一与该灯架相连接的灯具,该灯具内设有至少一发光体,其特征在于:该发光体为发光二极体(LED),且该可录影LED牙科用灯装设有一影像撷取装置,用以撷取影像资料。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影像撷取装置具有一镜头与一传送单元,该镜头取得该影像资料后,藉由该传送单元传送该影像资料至一远端主机。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远端主机具有一接收单元与一储存单元,该接收单元接收该传送单元传送的该影像资料,该储存单元则储存该接收单元接收的该影像资料。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远端主机具有一显示单元,用以显示该接收单元接收的该影像资料。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影像撷取装置具有一镜头与一储存单元,该镜头取得该影像资料后,藉由该储存单元储存该影像资料。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灯具设一透明灯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影像撷取装置装设于该透明灯罩的表面。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灯架设有一支撑杆,该支撑杆向上轴设一连接段,该连接段另一端接设一具挠性的可动段,该可动段另一端则与该灯具相接设。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的可录影LED牙科用灯,其中该灯具更设有一握把。图式简单说明:图1,为本新型的外观示意图图2,为本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局部放大示意图图3,为本新型一较佳实施例的立体外观示意图图4,为本新型另一较佳实施例的局部放大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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