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吸尘器
摘要 本发明是提供一种能够期待充分的除臭效果的电动吸尘器。关于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集尘室21),对该集尘部(集尘室21)作用以吸入负压的电动鼓风机(22)、设置有前述集尘部(集尘室21)及电动鼓风机(22)的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在实施例中集尘室21为连通风路的一部分)内且被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以及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光而对前述除臭构件(光触媒过滤器41)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42a);且前述紫外线发光体(42a)形成为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由于从紫外线发光体所射出的紫外线沿除臭构件的包围方向被照射在除臭构件上,所以可对除臭构件的全体充分地照射紫外线,并可因光触媒的活性而期待连通风路内的充分的除臭效果。
申请公布号 CN10040596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7.30
申请号 CN200580000304.7 申请日期 2005.05.27
申请人 东芝泰格株式会社 发明人 森下笃至;土屋善弘;杉山善崇;藤波忠雄
分类号 A47L9/00(2006.01);B01D53/86(2006.01);B01J35/02(2006.01) 主分类号 A47L9/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寿宁
主权项 1.一种电动吸尘器,包括:集中尘埃的集尘部、以吸入负压作用在该集尘部上的电动鼓风机、设置有前述集尘部及电动鼓风机的连通风路、设置于前述连通风路内且被光触媒处理的除臭构件、产生紫外线的光源、以及接收来自前述光源的紫外线并发光而对前述除臭构件照射紫外线的紫外线发光体;其特征在于:前述光源与前述紫外线发光体接近地配置着,且前述光源所发出的紫外线被导向除臭构件,前述紫外线发光体形成为包围前述除臭构件并可照射紫外线的形状。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