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信息处理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的信息处理装置向记录媒体上记录数据,具有:著作权处理信息接受部,接受与记录媒体的著作权处理有关的信息——著作权处理信息;和著作权处理信息记录部,将著作权处理信息记录到记录媒体上。信息处理装置通过进行记录处理,即取得记录媒体上记录的与著作权处理有关的信息——著作权处理信息,根据著作权处理信息来判断是否记录内容,能够对记录媒体附加著作权费,适当地保护著作权。 |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05488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7.23 |
申请号 | CN03808870.3 | 申请日期 | 2003.03.03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池田巧 |
分类号 | G11B2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11B20/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邵亚丽 |
主权项 | 1.一种信息处理装置,向记录媒体上记录内容,其中,具有:内容保持部,保持有所述内容;著作权处理信息取得部,取得被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中的著作权处理信息;内容记录部,将所述内容以规定的状态记录到所述记录媒体,所述内容记录部具有记录方法决定部,该记录方法决定部判断可否将所述内容复制到所述记录媒体,所述记录方法决定部在所述著作权信息取得部取得了被记录在所述记录媒体中的著作权处理信息的情况下,判断为可以复制,在所述记录媒体中没有记录所述著作权处理信息,所述著作权信息取得部不能从所述记录媒体取得所述著作权处理信息的情况下,判断为不可以复制,所述内容记录部在所述记录方法决定部的所述判断为可以复制的情况下,将所述内容复制到所述记录媒体,在所述记录方法决定部的所述判断为不可以复制的情况下,将所述内容的一部分和将所述内容加密后的内容的其中一个记录到所述记录媒体。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