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用于管理CPR的强制暂停的AED | ||
摘要 | 描述了一种对患者进行电疗的系统和方法,包括进行电疗以对患者除颤,以及在进入监视模式前提供至少一个管理CPR的不间断时间周期,在该时间周期中监视患者心脏信号以检测可电击节律的表示。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0813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6.25 |
申请号 | CN200680022863.2 | 申请日期 | 2006.06.13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D·J·鲍尔斯 |
分类号 | A61N1/39(2006.01);A61B5/046(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N1/39(2006.01)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龚海军;谭祐祥 |
主权项 | 1.一种进行电疗的方法,包括:分析心脏信号以找到可电击节律;如果存在可电击节律则从高电压能量源发送电疗;分析心脏信号之后暂停用于不间断CPR周期;重新分析心脏信号以检测可电击节律;以及监视心脏信号而不对高压能量源预先充电。 |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