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销售点处进行自行现金提取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用于在销售点处提供自行现金提取服务的系统、方法、计算机程序、商户终端机等的各种实施例。一个实施例包括一种用于在销售点处提供现金提取服务的方法。一种所述方法包括:发行协会标识金融卡给持卡人,所述协会标识金融卡包括与信用卡协会相对应的协会帐号及与协会标识金融卡的发卡方相对应的所有者帐号;在商户终端机处,从协会标识金融卡读取所有者帐号并接收现金提取金额;将所述所有者帐号和所述现金提取金额提供至与所述发卡方相关联的交换机;在交换机处,根据所述所有者帐号确定协会帐号;及通过将许可请求提交至发卡方主机来许可所述现金提取金额,所述许可请求包括所述协会帐号和所述现金提取金额。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9897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6.11 |
申请号 |
CN200580040228.2 |
申请日期 |
2005.10.12 |
申请人 |
电脑信用公司 |
发明人 |
谢尔登·H·小福斯;哈里斯·德怀特;斯里尼瓦桑·克里希纳穆尔蒂 |
分类号 |
G06Q2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Q20/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王允方;刘国伟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在销售点处提供现金提取服务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确定与金融卡相关联的所有者帐号;确定要从与所述金融卡相关联的帐户提取的现金提取金额;将所述所有者帐号和所述现金提取金额提供至交换机;将所述所有者帐号转换成相对应的外部帐号;及根据所述外部帐号许可所述现金提取金额。 |
地址 |
美国佐治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