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处理家庭事务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
摘要 |
一种处理家庭事务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家庭成员的手机费、住宅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节目收视费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家庭存款、各种存单、银行帐号、各种卡及证件扫描件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购物单据(购买带保修日期的电器、鞋类)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各类琐事的按日期排列的详细备忘录、该家庭私家车的信息记录。本发明的优越性在于:1.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设计人性化;2.该系统能将各种家庭事务详细准确的记录下来;3.该系统中的备忘录功能按日期排列家庭各类琐事,使该办理的家庭事务不会忘记;4.该系统可以输入到移动硬盘、U盘中加密后随身携带;5.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能使百姓受益,具有强大的商业开发前景。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922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6.04 |
申请号 |
CN200610129502.X |
申请日期 |
2006.11.22 |
申请人 |
天津开发区经经新优技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范经林 |
分类号 |
G06Q90/00(2006.01);G06Q10/00(2006.01) |
主分类号 |
G06Q90/00(2006.01)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1.一种处理家庭事务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家庭成员的手机费、住宅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节目收视费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家庭存款、各种存单、银行帐号、各种卡及证件扫描件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的购物单据(购买带保修日期的电器、鞋类)的详细记录、该家庭事务管理系统中各类琐事的按日期排列的详细备忘录、该家庭私家车的信息记录。 |
地址 |
300457天津市开发区第二大街恂园里12门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