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可供电脑讯号显示用之显示器,并且可应用于电视画面播放之电视机。【创作特点】本创作之外观特点在于萤幕机体呈一矩形状擂台造型,擂台的四角分别设有一立柱,并且以细条柱体加以连接。本创作特点尚未揭露于申请日前之公开物品设计,符合新颖性及创作性之新式样专利要件,爰依法提出新式样专利申请,请早日核准专利。
申请公布号 TWD123126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6.01
申请号 TW096303783 申请日期 2007.07.06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曾智群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4段235号4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2楼